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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公告] 飞鹰联盟关于发展新会员给予奖励的暂行办法及规定!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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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3-22 17:26:25 |只看该作者 |倒序浏览
本帖最后由 =F.Y=[H]=cpy008 于 2010-3-26 12:02 编辑


1,管理组成员成功发展一个新会员,奖励其所办会员捐款数的20%;

2,协管成员成功发展一名新会员,给予其延长2个月会员资格的奖励;

4,管理组成员,协管成员发展新会员,必须各自单线联系联盟管理F-16及CZ主管|FDFD办理,不需经过他人。奖励对象以最终成功发展会员的人为准。

5,如果所发展的新会员期满后,第二年继续续费,那么为其发展的人也将继续享受其相应的奖励。续费年限越长,视情况奖励也将越多。

6,发展新会员严禁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相互争夺。对于以不正当手段将奖励据为己有者,一经发现,无论是谁,将立即清理出飞鹰队伍!

7,管理组成员及协管成员如不是因为违规违纪而主动放弃管理资格,其本人所享受的奖励资格随之自动停止,之前所得奖励有效;管理组成员,协管成员,如果因违规违纪而被处理或开除,其享受的奖励资格随之自动停止。以前所得奖励随之无效!

8,以上暂行办法及规定试行期暂定为2010年3月15日起,有效期为半年,半年后将视情况而作出进一步调整和完善!

最终解释权归飞鹰联盟所有!


     
   飞鹰联盟DOD管理组
   飞鹰联盟CZ管理组
     飞鹰联盟
     
    2010.3.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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